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言简意赅,看得出他对自己的成绩很骄傲。
可能是见方士玉轻装上阵,还穿着猎场默认的狩猎服,身上连件像样的装备都没有,一看就像个萌新,所以主动提出带他。
对部分老猎人来说,带萌新打猎,也是别有一番乐趣的。
方士玉打量他一番。
这人装扮挺有意思,穿着一身兽皮缝制的衣服,看上去像是哪个原始部落出来的野人。
这是猎场提供的特殊狩猎服,除了“原始部落”
风格,还有许多其它风格,五花八门。
方士玉他们上次来穿的都是普通狩猎服,因为是比赛,大家都比较重视。
但有些人就喜欢玩这种spy,来增加狩猎时的体验感。
尤其是一些骨灰级狩猎爱好者,有时还会穿自己设计的搞怪“狩猎服”
。
狩猎圈有个说法,穿得越怪,打猎越快。
见到一个穿粉嫩可爱兔子装的大汉,不用怀疑,肯定是金大腿,抱就完事了。
说白了,大部分人来打猎就是图一乐。
像方士玉这样自己一个人专程来打材料的,倒是不多见。
所以,注定跟他们玩不到一块去。
目的都不一样。
方士玉婉拒,直接出发了。
“小小萌新,还挺傲慢。”
拿复合弓的“野人”
被拒绝后有点不开心,但是也没太放在心上,老手对于萌新总是格外宽容。
野人紧跟着方士玉离开了营地。
“待本天尊在他面前装个逼,展示一下实力,让他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咦,人嘞?”
野人的装逼计划还没开始执行就夭折了。
虽然是前后脚离开的,但是野人走出去后已经看不到方士玉的身影。
“走这么快?”
野人诧异,还有点不死心,依靠自己的狩猎技巧,追踪起方士玉的去向。
……
方士玉已经切换到竖瞳模式,在山林中矫健前进。
沿途异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威慑力,不用他浪费时间去驱赶,纷纷自觉避让,退避三舍。
这就是顶级捕食者带来的压迫感。
一个字——爽!
上次来狩猎,追踪穿天蟒的路上,他还需要刻意规划一下路线,免得被一些级别较高的猎物耽误时间。
这次来,直接横冲直撞。
脑海里只需要想着目标,不需要再顾虑什么别的。
莽就完事了。
目标很明确。
他的感官能力全开,沿路搜寻雷音豹的痕迹。
在竖瞳模式下,大量细节呈现在他面前。
最细微的痕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前世惨被继母丢给渣男毁一生,重生后她反手把继母扔给渣男,看继母身败名裂,折磨得渣男和恶毒妹妹生不如死!只是,为何那个铁血手腕杀人如麻的王爷会爱她爱得那么卑微?男人英俊的眉眼低垂,轻声乞求,你有喜欢的人,我知道,你不会爱我,我知道,你想利用我,我知道,哪怕与你做一辈子假夫妻我也甘之如饴,我只想求你多看我一眼一眼就好。...
穿越后,我和夫君一起重生了是春光满园精心创作的都市小说,风雨小说网实时更新穿越后,我和夫君一起重生了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穿越后,我和夫君一起重生了评论,并不代表风雨小说网赞同或者支持穿越后,我和夫君一起重生了读者的观点。...
那个晚秋的雨夜,年少的骑士在天空的车流中横冲直撞,无可抵挡。骑士的执念与理想,少女的依赖与爱恋,死亡与未来之约。为了你,我愿意背负一切,哪怕双手沾满血腥,与全世界为敌!!某日男主拦住作者去路,悲愤大叫养成也就算了,可你给我加入异能者的设定干什么?很搞人的好不好!那个用身体跟机甲干架的人真的是我吗?!放心,作为补偿,我会给你开后宫的。说完作者阴笑着将男主打晕,拖向黑暗的深处...
九剑齐聚破苍穹,一朝成神碎乾坤!重生百年前,身怀九剑魂,必当手持长剑,一剑飘忽,人挡杀人,神挡嗜神!曾经的屈辱,曾经的仇恨,曾经的遗憾,曾经的彷徨,这一世,且能覆辙?步天昂首挺胸,锋芒毕露,剑指苍天,只问一句逆天何妨?一剑裂虚空!岂不快哉?...
一穿越就成了孩儿他妈,还是个下堂妾?有没有搞错,她才十八。看在这娃娃可爱又可怜的份儿上,她云思雨认了,养他好了。又闻某王驻守边疆五年未归,竟是因为当年上了她恶心走的?这不能忍,她这么可爱,必须要为自己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