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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他正好碰到丝丝,她裹着一件白色的皮袄披风,顶着寒风四处张望。
王圣连忙上前,跟她打了个招呼。
“王圣,你什么时候到的?”
丝丝眼中闪过惊喜之色,几步来到王圣面前,抱住王圣。
“我也刚到。”
王圣扯了个谎。
“行了,松开我吧。
这里这么多人,还是武魂殿重地,让人看见多不好。”
丝丝看了看周围,发现确实有不少来武魂殿礼拜的路人。
“怕什么?这又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丝丝道了句。
但她还是松开了王圣,然后又抱住了他的手臂,用自己的兽皮披风,将他的手臂一起裹了进去。
“我还以为要多等你几天呢,正好,我们在这休整一晚上,去天斗城的马车,明天出发。”
这个时代,交通不便,普通人们要出行,要么依靠车马行,要么跟随行商队伍。
车马行的马车,若不是去大地方,也不方便。
西尔维斯城到天斗城的马车倒是不少,一趟一千五百多里,要三十金魂币一人。
当然,在这个贵族、魂师当道的时代,普通人只是耗材,根本没有多少机会出远门。
天色渐晚,没有了阳光。
出门时,蓝银草已经被王圣收进了背包里。
两人回到了王圣住的小旅馆,丝丝一进王圣房间,就扑上了王圣的床。
她像是个痴女一样,抱着王圣的被子滚来滚去,还发出莫名的笑。
“王圣,你知道吗?我以前最大的愿望,就是去大城市生活。”
“现在,我终于要实现这个愿望了。”
她的天赋不高,岁数大了之后,魂力提升更是艰难,她这辈子,最多也就是个魂尊了。
但就算是魂尊,若是没有关系的话,也无法调动到武魂殿子殿工作。
若不是遇上王圣,她大概率要在诺丁城分殿待上半辈子,嫁人生子,再望子成龙。
然而在这血脉为重的武魂世界,攀不上高枝,生出来的孩子,大概率也成不了龙。
所以她对王圣,算是死心塌地。
哪怕没有泥水丹法的气机交融,她也一心向着王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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