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八点半时,侯正初大步赶来办公室,从楼梯口一拐,看到陆德广时,不由得怔在原地,表情瞬时变得凝重。
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
中年男人衣衫不整,头发也压得向上竖着,哪里还有一位厂长平日里的打扮,太过于邋遢,脸也发黄,很明显的,侯正初的精神状况非常差。
呼...
侯正初长吁一口气后,才是继续往前走着,来到陆德广身边,低语了一声进屋说吧的话后,便先拿出钥匙打开门,走进了办公室里。
陆德广紧随其后,走进了办公室里,又将房门给闭上。
随之陆德广又凑近侯正初身边,表情凝重且急切地说了起来:
厂里的生产要是停了的话,工人们该怎么办?让他们回家?本就都是人心惶惶的,到时候工资再开不出来,厂子里可就彻底乱了。
侯正初楞了楞,神情都是有些恍惚的,看向陆德广,哆嗦着嘴唇,久久没有说出一句话。
盗版衣服冒出来这么多,让销量持续为零,一下子出了这么大的事,已经把这位新厂长折磨得不成样子了。
市场经济放开,摸着石头过河,直接掉沟里了!
关键局里刚拨款的一百万,要是厂子还倒了,这责任他可担不起的。
问你话呢,是怎么考虑的?陆德广高呼一声。
这事啊...
侯正初这才是回过了神,喃喃着,缓缓说了起来:
可车间不停,只会让货积压得越来越重,亏损也越来越大,那...你觉得现在该怎么办?
最后,侯正初竟然是询问起陆德广,看看他有没有办法。
我能有什么办法,现在魔都服饰的衣服,已经成了烂大街的货了,随便一个小作坊,它生产出来的,就是真的!
陆德广满腔怒火地低吼道,吐沫星子喷在了侯正初的脸上,后者也没有抬手去擦一擦。
而那番话,颇为讽刺!
办公室里,陷入了令人窒息的沉寂。
好一会时间后,侯正初拉着陆德广坐在了沙发上,低语道:坐下来说吧。
陆德广紧挨着侯正初坐下,顿了顿后,接着问道:
侯厂长,现在局里是什么态度,咱们可不可以脱手,让领导下来管管,停产的话,能不能先把车间工人安排到其他厂里工作?。
现在陆德广最担心的,是工人的岗位问题!
不可能的事,那得有多少工人呀,哪来这么多的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真要是工人们闹起来,那我可就得挨处分啊!
被...被开除那是板上钉钉,现在没有人愿意管这个烂摊子了。
侯正初握住陆德广的手,怯生生地说道,这个时候,也只有这位老厂长,跟自己站在一起了。
局里还能继续拨款吗?要是可以,夏装和秋装立即停产,然后让工人们生产冬季的服饰,这样就能留着工人继续工作了,接下来我们利用这个时间,好好想想办法...
陆德广的话还没有说完,候正初就已经是摇起了头,随之打断了他的话,沉声说起:
拨款的事,根本就不可能,老厂长,现在唯一的方法,只能是先让车间停产,让工人先回家,降低开销,至于工人们的情绪,需要您来安抚!
我来安抚?陆德广指着自己,直直地瞪着侯正初,语气生硬地继续问道:
侯厂长,你老实跟我交个底,六月份的工资,能给工人们发上吗?
能发出一点了,但几乎要降一半,而且七月份的工作,肯定是开不出来了,服装加工厂那边的情况您也知道,每天都在打电话催钱。
侯正初摇摇头说道。
你当时怎么敢谈那么多家的服装加工厂,怎么敢呀!
陆德广咬牙切齿地低吼道。
收养的萝莉,成为一方妖尊,一声令下,万妖都管我叫爸爸!捡来的蛤蟆,进化上古金蟾,尽揽财气,连修百座黄金宫殿!无意中点化的一个小乞丐,竟修成绝世大能,非要带着万千弟子来认祖师爷天啊,放过我吧,我只想一个人静静苟下去!...
武大郎为何帅到出奇?潘金莲为何贤惠温婉?西门庆如何成为大善人?武植轻叹口气,看向旁边熟睡的潘金莲怎么都想不通,老子一个普普通通的穿越者,本来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过自己的小日子。怎么会忽然就成了潘金莲她相公了呢?...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高考落榜之后,林恩直接觉醒了神豪修仙系统叮!系统发布任务请宿主在五分钟之内突破元婴境!任务失败惩罚九转神魂丹x999,仙人道场一座!林恩表示只能咬着牙承受这任务惩罚了啊!叮!系统再次发布任务请在十分钟内突破元婴境!失败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任务失败惩罚九转神魂丹x9999,仙人道场两座!林恩系统,你这真的是在惩罚我吗?我都没有一点点想要努力的欲望了啊!...
一个人变强大的最好方式,就是拥有一个想要保护的人,只有如此,他才会拼尽全力。为了家族的振兴,一人去浪迹整个天下,身寄星云,行走八荒,不为了别的,只为了拥有绝对的力量,捍卫自己的尊严,守护身边的人。扬眉,才能吐气,激昂,可破青云...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