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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冰一怔,顿觉如醍醐灌顶。
是啊!
自己竟然忽视了这一点!
纵然他们确认陈思看戏途中确实偷偷租赁车马出城,甚至当日确实去过锦泽,更甚至私会陈思,可那又如何?
她完全可以狡辩说只是去玩,对案件一无所知啊!
因为谁也没有证据证明她是去杀人的!
我在城里玩腻了,溜出去玩也犯法吗?
你们都去得,我凭什么去不得?
也就是说,陈思心虚不打自招还好,但凡她要狡辩,开封府还真就没什么法子!
证据不够!
而马冰等人之前曾在画舫内找到喷溅血迹,当时不就推测凶手的衣服一定被弄脏了吗?对方肯定不可能大咧咧穿着血衣回城,必然要换的。
而既然是一时激愤杀人,凶手来时肯定没有准备额外的替换衣物,如此一来……
这就是证据!
听了马冰的解释,元培一拍巴掌,“妙啊,真不愧是大人。”
马冰:“那问过那些丫头了吗?”
如果真的换过衣服,那些丫头应该是第一个知道的。
阿德点头,“问过了,说是没换。
大人说若凶手是陈思,当日杀人虽在意料之外,但锦泽一行必然策划良久,为掩人耳目,想必她不会穿自己的衣服出门。”
谢钰的推断是这样的:
当日陈思趁丫头们昏睡时偷偷溜出戏园,先去成衣坊买了套衣服换上,然后再去租赁车马,这样就算有人匆匆一瞥,也不会被认出。
不料事发突然,她买的成衣被血弄脏,就只能在城外换回自己原来的衣服。
也就是说,她很可能租车马时穿买的成衣,回来还的时候却是去看戏的衣服。
但这一切都还只是谢钰的推测,需要建立在凶手确实是陈思的基础上。
“大人都这么说了,那凶手应该就是陈思。”
元培肯定道。
他对谢钰从来都有种近乎盲目的信任。
马冰沉吟片刻,“如果是这样的话,找到血衣就是重中之重了。”
杀人是意料之外的事,当时陈思必然极度慌张,不然也不至于把自己吓病了。
那么在那样慌张的情况下,她会如何处理血衣?
而处理衣物的常见方法左不过那么几个:
烧毁,丢弃。
但她原本没想杀人灭迹,富家太太出门时身上也不可能有火折子这种玩意儿,血衣应该没被烧毁。
那就是丢弃。
丢到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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