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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埃斐本以为约哈斯一家只是打算去提尔做点生意,但等实际上路后,才发现他们是举家迁徙,打算搬离西顿去提尔定居。

玛西亚生了三男两女。

最年长的是十七岁的儿子雷纳,恰如其分地结合了父母身上的特点,性格稳重可靠——典型的长子特征;长女帕提,十五岁,长相与父亲肖似,性格却完全遗传了母亲,身后背着一把握柄很短的钉锤,塔玛在年龄上只比她小两岁,肩臂却只有她一半强壮;然后是次子拉哈特,十四岁,性格活泼、精力旺盛,可能是最让父母头疼的孩子;三子亚萨和次女耶米玛是一对双胞胎,十二岁,龙凤胎很少会有相似的外貌,但亚萨和耶米玛除了头发长度的差异之外,几乎是彼此的镜像。

此外,由于约哈斯的眸色是湖绿,玛西亚的眸色是橄榄绿,他们的孩子也都是绿眼睛,所以到了这一代,先祖给商队起的名字已经不怎么被提起了,人们更多以“绿眼”

来称呼他们。

“猊下。”

乌利亚驱使骆驼快步到她身边,与她的骆驼并肩前行,“考虑到以后的安全,不知您是否有考虑过换一把武器?”

虽然黑色牛筋鞭几乎成为了她在以色列的象征,但埃斐使用它的次数并不如人们想象中那么多,只是她每一次动鞭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民间才有了她以鞭理政的说法——“你口中的真理还需要经过我的鞭子来验证”

,然而她实际抽出鞭子的次数,远不如她说这句话的次数来得多。

不同于刀剑这类尖锐的兵刃,又或是枪、铁锤这样沉重的钝器,鞭子不会造成严重的穿刺伤,也不会使愈合困难的骨骼造成太大伤害,但会在体表留下明显且疼痛的伤痕,相比其杀伤性,羞辱的意味更加明显。

她不可能真的把大卫的大臣们砍成重伤,但也要适当地表现出对旧贵族的强势和冷酷,因此鞭子成为了一个很好的选择,人类就是用它来训诫牲畜的——完美地传达了权力执掌者的威严,又不至于背负人命。

但当她需要用武器自保时,鞭子的许多优点就变成了累赘:挥舞长鞭时的手臂摆动会让敌人更容易预判她的动作,相比刀剑,鞭子很难一击制敌,而且很难致命……

“匕首如何?”

乌利亚建议道,“方便携带和隐藏,也适合臂力不太强的女性使用。”

“如果是用来绝境反击还不错,可若我需要同时应对很多敌人,这种情况下匕首太短了,成年男性的臂长本就占据优势,他们往往还拿着比我更长的兵刃。”

她说,“我比较倾向长短双刀……或者镰状弯刀,长度适宜,方便劈砍,背刃有倒钩,方便我在杀死一个敌人后很快地攻击第二个敌人。”

对方瞥了一眼她的手臂:“如果您要用弯刀,恐怕在臂力上还需要一些锻炼。”

“无妨。”

她说,“比起批公文,做农活应该更容易让人强壮起来。”

接近入夜时,玛西亚提议在附近的一所废墟暂时驻扎。

埃斐并不急着赶路,自然也不会有什么意见,于是他们沿着海岸线走到了一个到处都是嶙峋焦岩的地方。

玛西亚所说的废墟曾经是迦南海岸上的一座小城。

据她所说,这里虽然没有被卷入当初以色列和非利士人的战争中,但依然因为战乱而遭到了强盗的劫掠,整座城市都被付之一炬,最后变成了一块无人问津的荒地。

在距离废墟不远的海岸上,还能看到一个孤零零的船坞,系船柱上有一截断了的麻绳,随着海风的吹拂而晃动,等待着一艘永远不会回来的船。

埃斐将骆驼停在了一根断裂的石柱边,虽然表面被磨损得厉害,但还是能看到浮雕的痕迹,这里也许是这座城市过去某一位领袖的官邸。

约哈斯升起篝火开始准备晚餐,雷纳带着几个年幼的孩子去海岸边捡海绵,好带到提尔去高价卖出,不少贵族喜欢用它们来清洗身体,乌利亚带着长剑去四周巡视,以确认晚上至少要有几个人守夜。

确认所有骆驼的缰绳都好好系在石柱上后,埃斐本想先去找塔玛。

在旅程中,她对所有年长的男性都表现出了恐惧,只愿意在所罗门和双胞胎旁边待着,午休时就躲在角落里,和所罗门下九子棋①,她有点担心那孩子的情况。

不过在找到塔玛之前,她先遇见了沉着一张脸的所罗门。

“耶底底亚?”

她揉了揉男孩的发顶,“怎么了?”

“我无法应付拉哈特。”

他非常认真地表达了自己的困扰,“他真的很吵,像是繁殖季节的沙鼠,他喜欢从石头下面找小蝎子和蛇来吓唬我,而他这么做的原因是觉得塔玛太闷了,他认为这么做可以逗她笑。”

哈,真是一个早熟的孩子啊……埃斐在内心感慨:“有被蛰到或咬到吗?”

“没有,他掐掉了蝎子的尾巴,还挤出了蛇的毒液……他现在就在教塔玛怎么给蛇挤毒液。”

所罗门说,“当然,我能够理解塔玛在外貌上的出众,会令她如鲜花朵般不断地招引蜜蜂,以及雄性在妄图博得雌性的青睐时能展现出何等程度的愚蠢,但在听到他对塔玛肉麻到恶心的赞美之词后,经过反复地考量,我认为离开那里是在身心上都对我更有利的选择。”

“……恶心的赞美之词?”

“你的眼睛好闪亮,像是天上的小星星,你身上好像有花的香气,我做梦都会闻见它,以及耶底底亚那个臭小子,怎么只会跟你玩这种无聊的石子游戏呢?如果我有你这样可爱的姐姐,一定天天都会努力逗你开心的……”

所罗门面无表情地说道,“很感谢他通过把蝎子和蛇扔在我身上的方式来逗我的姐姐开心,但这无法弥补他的这些话像是父亲喝醉后吐出来,然后又把呕吐物喝下去才能说出来的一样,令人作呕。”

拉哈特年仅十四岁,正是荷尔蒙分泌过剩,喜欢以逗弄女孩为乐的年纪,埃斐能理解这种青春期男孩内心蠢蠢欲动的悸动,但不代表她放心对方和塔玛单独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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