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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奉集堡一路杀到盛京城外,期间或有分兵的可能,所以前方斥候来报时,对敌军的数量或有失准。”
鳌拜眼眸微眯,掷地有声道:
“既然他张璟川想要围点打援,那咱们也能将计就计,给他来一个两面夹击!”
……
“这样,就成了肉夹馍!”
张侯爷将手里的馍馍夹肉展示给曹明胜看。
然而,
曹明胜似乎对吃的东西并不怎么感兴趣,只是问道:“侯爷,清人的援军什么时候到?”
张侯爷见曹明胜的眼眸中流露出对杀戮的渴望,不由担忧道:
“你身上的杀气太重了,在战场上,不见得是件好事。”
曹明胜一边擦拭着手里的长刀,一边淡淡道:“卑职就做侯爷手里的刀,其他的,就交给侯爷好了。”
大部分人,脑子里会有很多想法,会去做很多事,而只有极少数人,只认准一件事,不管对错,都会坚定的执行下去。
曹明胜就是后者。
或许,
是因为父亲的死,让他在精神上受到了一定损伤,
也就是战后创伤应激综合症。
使得他自那以后越来越嗜杀。
一开始,他还会对战事有些想法,可自那晚与自家侯爷聊过之后,才发现侯爷在战事上的造诣已经达到高山仰止的程度。
至少,
让他曹明胜望尘莫及。
曹明胜在某些方面其实是很纯粹的,既然侯爷的筹谋胜过他百倍,那他就好好的做侯爷手里的刀,也懒得去费那脑子。
也就自那晚以后,
曹明胜就彻底放飞自我了。
但凡有营堡里的清军敢上前阻拦,曹明胜必定身先士卒的带头冲杀,不把清军全部杀完,他是不会回来的。
至于那些跪地乞降的清军或是汉兵,曹明胜也是一个字,
杀!
亦就在这时,
哨骑来报,
“禀侯爷,南边二十里发现清军骑兵,大概六千余骑!”
曹明胜眼眸一亮,
收刀,
翻身上马,
看向正在吃肉夹馍张侯爷,眼里满是对杀戮的渴望。
“唉!”
张侯爷叹息一声,点了点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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