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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小妹坐在店门口,侧着头看着男人挑起一大筷子米粉,鼓着腮帮子使劲吹气。
左手照例舀起一大勺子辣椒油淋在米粉上,然后一口将米粉吞下。
夕阳的余晖照在男人光秃秃的脑门上,脑门上很快便冒出了几颗汗珠。
但男人却并没有伸手去擦,而是又挑起一大筷子米粉开始吹气,左手拿着的勺子又舀起一勺子辣椒油,做势要往米粉上浇。
“你吃饭的时候为什么老是。
。
。
。
。
。
这么有仪式感呢?”
齐小妹说道,脸上忽然绽开了笑容。
她就喜欢看这个男人吃饭,这里面有自己做的米粉被人喜欢从而有一种成就感的原因,也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这个陈旭东吃饭的时候虽然狼吞虎咽速度很快,但神情却很专注,手上的动作还很优雅。
即使他这会穿着一件齐小妹给他买的五块钱的迷彩背心和十块钱的大花裤衩,脚上踩着一双已经看不出本来颜色的人字拖,还顶着一个大光头,但在这到处都是泥腿子的新乡镇上居然毫无违和感。
陈旭东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想了想道:“饥饿是一种信仰。”
说完这句话,他又低下头将筷子上的米粉一口吞下。
齐小妹呆滞了一下,她虽然没完全听懂陈旭东的话,但大概也听明白意思。
毕竟她从十六岁起就自食其力,在重庆的饭店打过工,到广州倒卖过服装,还在清江夜市上偷卖过盗版碟,哪里不知道底层人民生活的艰辛?
笑了笑,她说道:“也是,我在重庆打工的时候,每个月只有一千八的工资。
还要从早忙到晚,我们做服务员的只有等最后一桌客人走了才能吃饭。
你不知道,看着别人吃饭,自己只能使劲咽口水,那滋味可难受了。
所以有时候在收拾桌子的时候看到客人没吃完的,我们就会趁着经理不注意的时候偷吃一点。
就算这样,每天晚上收工的时候还是饿的不得了,所以就使劲吃,你看看,最后就吃成了我现在这样的身材。”
她看了看自己那像是自带游泳圈一般的腰肢,叹了口气,紧接着又笑了起来。
她觉得自己拿自己的身材开涮,这个天天阴沉着脸,只知道闷声干活的大男孩应该会笑一笑。
陈旭东却没有笑,只站起身开始收拾碗筷。
他手脚很快,一分钟不到,就把碗筷洗干净,又拿着块抹布开始擦桌子,桌子凳子都仔细地擦了一遍。
“你每天擦那么多遍干嘛?反正又没几个人来吃粉。”
齐小妹道。
自从这个陈旭东来了店里,每天早上九点她到店的时候,桌子板凳必定都会被擦的干干净净,地板和灶台也一尘不染。
甚至连墙壁上那不知道多少年积攒下来的黑印子都不见了踪迹,现在已经露出了暗灰色的水泥墙体本色。
陈旭东却没有答话。
沉默地干完手上的活,他又提起泡米粉的桶,走到后面杂物房的水槽边,将木粉捞出晾在一边,又将水倒在水槽里,然后把桶清洗了一遍,最后才倒着挂在了屋顶的挂钩上。
回到店面门口坐下,他抬头看了看正低头玩儿手机的齐小妹,开口道:“你去重庆还能找到服务员的工作,而有的地方的人只能种地,一年到头都在挨饿。
还有,你不算胖,你力气很大,很强壮,在我老家会有很多人喜欢你。”
齐小妹抬起头,有些愕然地看着陈旭东。
陈旭东前面说的那句话她已经自动忽略了,后面那句却让她异常惊奇。
“这特么,算是表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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