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马灵珑用电筒晃了晃蝙蝠的眼睛,“如果你想死后上天堂。”
他们用了几个小时挖掘那堵被石灰堵上厚厚一层的泥墙,当石灰被全部拨开的时候,马灵珑听到了更大声的哭喊,凄厉而痛苦的声音充斥着狭小的地下室。
那些被绑架的少女全都封在墙里,和混凝土浇灌到一起,扭曲折叠的躯干与头颅铺满了整堵墙面。
就连见惯杀戮的蝙蝠侠也感到极度的不适而紧握拳头,他有点后悔没有让那个男人吃更大苦头。
蝙蝠侠通过夜视护镜清晰的看到马灵珑脸上的表情在急速变化,由震惊转为愤懑,接着是激怒,她似乎是那种不怎么情绪外露的姑娘。
蝙蝠侠思考着,即使她处于暴走边缘,女孩儿也只是细微地变换不同的眼神而已。
马灵珑无法理解为什么人类能对自己的同胞做出如此惨无人道的行为,恐怕连魔鬼都会感到惭愧,她想起了十年前的巫师大战,也是如此景象,马灵珑站在与她一同前来留学的同门师兄妹的尸体前无计可施。
她急促地呼吸着,努力调整悲愤的情绪。
“这是大工程。”
蝙蝠侠说,他不比马灵珑情绪稳定,凶手就在楼上,他真的立刻就将蝙蝠镖插jin他们的脑袋,“得交给警方来处理。”
少女们的尸体嵌在混泥土打造的墙里,没有专业工具和大量的人力,只凭蝙蝠侠一个人是远远不够的。
马灵珑从嘴里吐出一口气,道:“你害怕吗?”
“那正是我想问你的。”
马灵珑的眼前全是女孩儿们的灵魂,她们漂浮在空中相互穿梭,不断的哭诉着自己的遭遇,她们是那么的无辜,她们生前什么坏事也没做过,但却惨死在陌生人的家里,灵魂也无法得到救赎:“那么你一定见过更可怕的,我想。”
蝙蝠侠不答,因为女孩儿说对了,这也证明马灵珑跟他一样。
女孩儿拿出一部方形的小仪器(蝙蝠侠压根没看见她是从哪里拿出来的),将它放在地上,按下开关。
“录音机?”
蝙蝠侠不明所以地看着地上的机器。
“别说话。”
她闭上眼睛,双手合十,贴近胸口,伴随着只有马灵珑和灵魂才能听见的,从仪器里传出来的经文。
她闭着眼睛默念超度亡灵的古老咒语,将它们送往该去的地方。
亡灵的数量太过庞大,她不可能将它们带回家一个一个解决,那肯定不是二十或者三十人这么简单,她数不过来,也没有去数,她只能将这些可怜的灵魂直接送往轮回之地。
十分钟过去,马灵珑睁开眼睛,她捡起地上的仪器,头也不回地往来时的方向快步走去。
蝙蝠侠猜想她已经做完了某种仪式,于是拨通戈登警长的电话,将这里的情况以特殊信号传给了他,警车会很快抵达犯罪现场。
马灵珑来到男主人的面前,他已经叫不出声,女孩儿伸出手,对准他的头。
一道黑影快速横了过来,蝙蝠侠阻止了她的动作:“你这样会留下指纹的,灵媒做事不考虑这些吗?”
马灵珑甩掉蝙蝠的桎梏,“我没打算碰他。”
她合拢食指与中指,在男主人的眼前晃了两圈:“你将为你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她下了一个诅咒,马灵珑看了一眼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女主人,走上前,也对她做了相同的动作。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传言傅司骁是A城的活阎王,权势滔天富可敌国却丑陋残废,被他看上的女人皆活不过当晚。叶晚柠一朝重生,二话不说就抓紧傅爷,众人皆嘲她不自量力。可再见她时,A城铺天盖地全是她的珠宝广告,倾傅氏之力,她成了被宠上云端的小公主。得宠又怎样!还不是得整天面对一个又丑又瘫的残废。对呀对呀,傅爷现在的样子,孩子见了都要吓哭。直到有一天,众人看到那个英俊绝伦身姿颀长的大佬堵着她在角落亲...
叶熙月遭遇渣男出轨悔婚,为了复仇跟商界大佬合约结婚,原以为不过是一场交易,叶熙月却被大佬宠成了最幸福的女人,打脸渣男,手撕绿茶,成就事业,走向巅峰。叶熙月决定将合约婚姻变成实质婚姻,却发现自己可能只是个替身?...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简介emspemsp关于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新书龙裔入侵已发,还请各位感兴趣的大大赏脸移步哦上古卷轴(终)巨龙从天而降,毁灭重归大地之上。吸血的鬼魅悄声呓语,地底的尖耳妄想往日的辉煌。矮人的智慧重现世上,高贵的神灵无奈哀唱。古老的预言,开启灭亡的序章,现实的意志,落入真实的虚妄。谁在坚持谁的信仰,谁将发觉诡秘的真相?谁会承载崩裂的上苍,是谁终将登临称王?!二十一世纪的宅男魏...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