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斯塔克的圆眼睁着,像是被对方的逐客令惊到了或是气到了,但不管哪一种,他都不可能乖乖离开:“不。”
他说,斯塔克把马灵珑抱了起来,“现在告诉我,我能为你做什么。
不然,我就立刻把你送去医院。”
对斯塔克来说,这种感觉是糟糕的,那个将他从沙漠带出来的女孩儿变得虚弱不堪。
而他根本不知道在这以前马灵珑做过什么会变成这样,在斯塔克的记忆中,连沙漠都无法将她击垮,女孩儿所表现出来的强势让她看起来无所不能。
但现在却瘫软的耷拉地四肢,仿佛没了骨头。
马灵珑挣脱不了这个怀抱,她已经整个人都凹进了斯塔克的臂弯里:“先送我进卧室吧。”
她不得不妥协。
斯塔克将马灵珑放在床上,他无心欣赏比客厅更别致的房间:“然后要怎么做?”
“把药给我。”
马灵珑盯着床头柜上的玻璃药瓶,“取一颗。”
“我先给你倒杯水。”
“不能喝水,给我药。”
斯塔克一度怀疑马灵珑是在吃毒品,但他没有说出来,斯塔克偷偷地多倒了一颗藏进裤兜,打算拿回去化验成分。
他对毒品很有研究,他以前嗑过不少,后来戒了,戒得相当辛苦,他没见过手里的这种金色的小圆球,像弹珠似得,。
斯塔克明白毒品意味着什么,他希望自己能帮助马灵珑解毒。
“斯塔克,我要睡了,你也赶紧回去,戴妮他们会照顾我。”
马灵珑闭着眼睛说,“记得把我给你的东西戴在脖子上,别取下来。”
“你不希望我在这儿陪你?”
斯塔克说,然后发现她已经睡着了,斯塔克匐在床头,拨弄着马灵珑的发丝,“你就这么睡着了,在托尼。
斯塔克的面前?”
女孩儿的嘴唇不再是红色或是粉色,它甚至不是肉色的,像失血过多的苍白。
可斯塔克还是想要尝尝它的味道,但他知道不能是现在,虽然他真的渴望至极:“好吧,你赢了。”
斯塔克最终只在她的额前落下一吻,接着拿出手机,将马灵珑右手食指放在屏幕上,他用智能系统采集到了她的指纹。
小蝙蝠在斯塔克身后吱了一声。
“你想说什么?”
斯塔克像对待他创造的机械臂那样对小蝙蝠说话,但他其实并不认为一只蝙蝠能听懂,“你想要我留下来吗小家伙?”
把一只蝙蝠当做宠物在美国这种地方不算稀奇,斯塔克反而觉得这很适合马灵珑,“那是什么?”
他看到小蝙蝠旁边的发条老鼠。
事实上,小蝙蝠可不想斯塔克留下来,但它希望他赶紧把这只讨厌的老鼠也带走。
斯塔克拿起发条老鼠,不敢相信地看着熟睡的马灵珑,他没想到女孩儿还留着这个,斯塔克在洞屋里做给纳辛的小玩具。
他急切地想要表达此刻的心情,但这里没人能与他分享这份喜悦,他激动得不知所措的在房间里左顾右盼。
“我能吻你吗?”
斯塔克依然把老鼠捏在手里,他重新坐到女孩儿的床边,“如果你不回答,就是默认的意思对吗?”
酒吧下面,酒客们谈论着楼上的事情。
“嘿,戴妮,你说他们会不会上床?”
光头鲍勃问道。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传言傅司骁是A城的活阎王,权势滔天富可敌国却丑陋残废,被他看上的女人皆活不过当晚。叶晚柠一朝重生,二话不说就抓紧傅爷,众人皆嘲她不自量力。可再见她时,A城铺天盖地全是她的珠宝广告,倾傅氏之力,她成了被宠上云端的小公主。得宠又怎样!还不是得整天面对一个又丑又瘫的残废。对呀对呀,傅爷现在的样子,孩子见了都要吓哭。直到有一天,众人看到那个英俊绝伦身姿颀长的大佬堵着她在角落亲...
叶熙月遭遇渣男出轨悔婚,为了复仇跟商界大佬合约结婚,原以为不过是一场交易,叶熙月却被大佬宠成了最幸福的女人,打脸渣男,手撕绿茶,成就事业,走向巅峰。叶熙月决定将合约婚姻变成实质婚姻,却发现自己可能只是个替身?...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简介emspemsp关于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新书龙裔入侵已发,还请各位感兴趣的大大赏脸移步哦上古卷轴(终)巨龙从天而降,毁灭重归大地之上。吸血的鬼魅悄声呓语,地底的尖耳妄想往日的辉煌。矮人的智慧重现世上,高贵的神灵无奈哀唱。古老的预言,开启灭亡的序章,现实的意志,落入真实的虚妄。谁在坚持谁的信仰,谁将发觉诡秘的真相?谁会承载崩裂的上苍,是谁终将登临称王?!二十一世纪的宅男魏...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