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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斯塔克对自己的“玩具”
胸有成竹,但马灵珑却一直抱有怀疑。
“我的意思是。”
斯塔克接着道,“纽约是个大地方,有充足的食物,干净的水源,舒服的空气。
我可以供你上学,你会认识很多朋友还有可能交到女朋友。”
他的头发乱糟糟地耷拉着,泛着些不明显的油光,即使斯塔克有意识的抓挠过造型,可缺少发胶的固定,柔软又纤细的发丝根本挺不起来。
他现在一如这间洞屋,脏乱,简陋,充斥着霉腥和潮湿的味道。
但他远比西装革履时候更真实。
在马灵珑的印象里,斯塔克从没像这样邋遢过,即便他醉酒后可能吐得到处都是,但他身上永远都布满了昂贵香水的味道。
马灵珑甚至能从这些香水中嗅出它们来自什么品牌,因为大多数时间里,他的西装衬衫上都是女性香水的气息,浓郁又香甜。
“孩子,你是不是应该说点什么表示你听懂了?”
斯塔克弓着背,他让自己离马灵珑更近了一些,“你又不是哑巴对吧?”
他用力地盯着她的眼睛,仿佛他能从对方的眼睛里找到答案。
马灵珑摸了摸自己的脸,她确定自己现在足够丑陋,而斯塔克竟然敢离她那么近。
“哦,你不用担心你的脸,或是别的烧伤部位,我认识最好的外科医生和整容博士,他们能把你的皮肤恢复到百分之九十。”
斯塔克以为对方为自己的容貌烦恼,“我猜你一定是个帅小伙。”
“为什么。”
马灵珑开口道。
她认识的斯塔克绝不是喜欢多管闲事的善人,虽然斯塔克被誉为慈善家,为公益事业做过大量贡献,金钱上的贡献。
但要知道的是,很多富豪都有类似的头衔,他们捐钱给福利社,修建孤儿院,无偿投资养老院,为自己建立良好声誉的同时,还能够免于高额的税款。
“什么?”
斯塔克楞了一下,他没想到面前的孩子不但不回答反而提出疑问。
“为什么你要帮助我?”
马灵珑补充了一句。
斯塔克惊诧又怪异地看着马灵珑,然后他笑了,洁白的牙齿甚是晃眼:“宝贝儿,你可真早熟。”
这听起来不像是没见过世面的孩子嘴里该蹦出来的困惑,“好吧。”
他换了一种语调,认真又严肃,像对一个成年人那样,“因为我喜欢小孩儿,我打算收养你。”
“你说谎。”
马灵珑严厉地指出。
谁都知道托尼。
斯塔克对孩子没兴趣,他连以斯塔克名义成立的童子军开幕仪式的演讲都不去,斯塔克不喜欢小孩儿,因为他们总爱不洗手就碰他的东西,比如他的跑车。
“我没说谎。”
斯塔克局促地说,他提高了音量,掩盖心虚。
“托尼,欺骗孩子是会被上帝责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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