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阿雪今天穿得比前几天还要清凉,基本上只有个抹胸吊带和快到大腿根部的短裤,如果不是柱间会来,她甚至根本都不想穿衣服。
柱间震惊的看着阿雪身上寥寥无几少得可怜的几块布料,随意的瞥过一眼之后就不敢再继续正眼瞧了。
柱间歪过脑袋看向一边,雪白的一片冲击让他的脑子一时都有点宕机,“阿雪,你今天怎么起得这么早啊。”
“被热醒了,然后就一直热得睡不着。”
阿雪打了个哈欠,有些昏昏欲睡的说道。
她又拿着那块湿帕子抹了抹腰腹周围的一圈。
柱间听她回话,才想起来自己怀里抱着的东西,他看阿雪已经要热得不行了,连忙把卷轴拿了出来。
“阿雪,今天出门之前扉间把硝石给我了,你快拿去制冰吧。”
阿雪一听顿时惊喜的睁开了眼睛,强打起精神去看柱间把封印解开,然后倒出了一堆硝石。
“哇!
这么多吗?”
阿雪惊喜的叫了起来。
看着堆成小山一样的硝石,阿雪瞬间开心得不得了。
她赶紧找了个大盆出来,把大盆装满三分之二的水,再把回廊上的脸盆放进大盆里,然后开始不断的往里面添加硝石。
阿雪找了根棍子来不停的搅拌着大盆里的水和硝石,过了好久,才看到小盆里的水有要结冰的迹象。
她让柱间帮她把剩下的硝石都磨成粉,柱间乖乖的跑去做了,不一会儿就带着一大盆硝石粉回来了。
阿雪让他再取出一个大盆和小盆出来,两个人分头进行制冰行动。
半晌,还是柱间的那个小盆里最先完整的结好冰,柱间一脸惊奇的戳了戳盆里的冰块,忍不住好奇的问阿雪这是什么原理。
阿雪和他解释了之后,柱间才一脸恍然大悟。
可是柱间看着大盆里变得浑浊了的液体,突然间又问道:“但是这么多硝石只能用一次吗?”
阿雪摇了摇头,“当然不是啦,把这些大盆里的水蒸发掉,硝石结晶还会再析出来的,到时候我们把硝石结晶再刮出来,就可以重复使用了。”
柱间一脸神奇的看着她,似是有些不敢相信。
于是阿雪便让柱间试试。
柱间找了个废弃的铁锅,把大盆里的水倒进去加热蒸发,果真发现铁锅里析出了一层白色的结晶。
阿雪把前天柱间带给她的一件玻璃容器拿了出来,让柱间把析出来的硝石结晶收集到里面保存好,然后接着自己的制冰大业。
两个人一盆接一盆的制冰,阿雪像只囤食的小松鼠一样快乐的把多余的冰块都囤了起来,收进了异空间里。
等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再拿出来,哇噻,简直不要太爽歪歪了!
阿雪终于能提起精神了。
柱间饶有兴趣的不停的做着这个有趣的实验,他打算回家的时候也要和扉间一起做一下这个小实验,他觉得扉间一定会很感兴趣的。
夏天玩冰怎么会有不好玩的!
阿雪端来了两杯冷饮,透明的玻璃杯里装满了红色的液体,杯子里还上下浮动着几颗透明的小冰块。
柱间接过就着透明的玻璃吸管喝了一口,冰冰凉凉清清爽爽的口感顿时在嘴里炸开,沙沙的果肉也甜甜的,感觉身体里的热意一下子都被带走了!
好好喝!
柱间的眼睛一亮,惊艳的看向手里的红色饮品。
“阿雪,这个是什么汁呀!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传言傅司骁是A城的活阎王,权势滔天富可敌国却丑陋残废,被他看上的女人皆活不过当晚。叶晚柠一朝重生,二话不说就抓紧傅爷,众人皆嘲她不自量力。可再见她时,A城铺天盖地全是她的珠宝广告,倾傅氏之力,她成了被宠上云端的小公主。得宠又怎样!还不是得整天面对一个又丑又瘫的残废。对呀对呀,傅爷现在的样子,孩子见了都要吓哭。直到有一天,众人看到那个英俊绝伦身姿颀长的大佬堵着她在角落亲...
叶熙月遭遇渣男出轨悔婚,为了复仇跟商界大佬合约结婚,原以为不过是一场交易,叶熙月却被大佬宠成了最幸福的女人,打脸渣男,手撕绿茶,成就事业,走向巅峰。叶熙月决定将合约婚姻变成实质婚姻,却发现自己可能只是个替身?...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简介emspemsp关于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新书龙裔入侵已发,还请各位感兴趣的大大赏脸移步哦上古卷轴(终)巨龙从天而降,毁灭重归大地之上。吸血的鬼魅悄声呓语,地底的尖耳妄想往日的辉煌。矮人的智慧重现世上,高贵的神灵无奈哀唱。古老的预言,开启灭亡的序章,现实的意志,落入真实的虚妄。谁在坚持谁的信仰,谁将发觉诡秘的真相?谁会承载崩裂的上苍,是谁终将登临称王?!二十一世纪的宅男魏...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