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没有等这个绿藻头开口离魈先开口了,“给你个机会,不然我让你下半辈子只能躺着。”
“小妞,哪个学院的,口气这么狂!”
伊莉雅身高一米五九,在班里算高的,而离魈一米七,这个身高已经超过了华夏年轻女性的平均身高了,所以很容易高估离魈的实际年龄。
离魈看了一下副驾驶上的女人,虽然不是近距离看,但是脸上的粉底实在是太明显了,只是不知道化了多浓的妆,不用猜都知道副驾驶的女人是这个绿藻头的P友了。
伊莉雅毕竟没有经历那么多,面对对方这么嚣张的气势自然的软下来不想惹麻烦,不过影子里面的千条可是对这个人开始流口水了。
伊莉雅现在精神是高度集中,生怕千条出来吃人。
所以想赶紧离开。
“滚!”
离魈的怒气值也上来了,毕竟是年轻人,而且离魈的性格在五姐妹里面也是最直,你敢惹我,我就敢让你付出代价。
绿藻头来了兴致,第一次看到对自己说话这么冲的,“呦,小脾气还挺暴的!”
说着就朝离魈伸手。
不过绿藻头刚一伸手,离魈就抓住他的虎口将他的手腕强行脱臼,手腕强行使用外力脱臼痛感可想而知,可是绿藻头还没有开口叫出声来,就被离魈抓着头一击撞在车盖上面。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车盖有问题,离魈也没有用多少力气直接将这个人头砸进车盖里面。
绿藻头被砸进车改里面,也管不了手腕上的疼痛直接将头拔出来,他可是大学里面的富二代也是拥有异能的,也是有钱有实力,在大学里面可是横着走的。
被这么一个女生给打了,不找会场子,这要是传出去不被笑话死。
然而这个绿藻头没有预料到,此时他面对的可是一个实力比他不知道强多少倍的恶魔。
绿藻头将头拔出来之后刚准备动手直接看到一个拳头过来然后就是脑子一晕。
“切!”
离魈自然能看出这个人是异能者,不过实力实在是太弱了,也就是比普通人强一点儿而已。
不过这时副驾驶上的女人就不淡定了,就开始用手机报警,和学校富二代出来兜风居然出了这档子事儿。
可就是在女人刚拨打电话,女人就是眼前一黑晕过去。
星鬿从车下面捡起手机接起来,报警中心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星鬿说道:“这里两个人大街上约p,你们来处理一下。”
然后星鬿直接挂断。
然后看了一下周围,“看什么,有什么好看的,都散了。”
这些人都是来看热闹的,热闹都没了,这些看热闹的人也都散开各自去干各自的事情。
“这个人怎么了?”
伊莉雅问道。
“没事,晕过去了。”
离魈道。
离魈很清楚星鬿的手段,所以知道怎么回事。
星鬿刚才弹了一下女人的颈动脉窦造成大脑缺血晕厥。
当然这个招数没有技术很容易打不晕或者将人打死,毕竟脖子可是所有动物的脆弱部位。
“走吧,一会儿警察来了我们都走不了。”
星鬿说道。
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不过四人可不想这么浪费时间。
夭魅拿出手机拍了张照留个纪念然后也跟着离开。
然后路上夭魅根据车型找了一下那辆车的价格,“小千万家底就这么狂。”
夭魅说道。
这个数字对于普通人来说可是一辈子都赚不到的,尤其是现在这个时代,现在的人没有本事基本都是发展社畜。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都市电竞日常直播陪玩代练无脑爽文林天穿越蓝星,这里全民都在玩王者。但没想到原主身患绝症,只剩七天可活。绑定游戏系统后,他成为无敌全能选手,且做任务就能加生命。任务1给女老板陪玩,获得好评加一天生命。任务2给女老板代练,完成单子加两天生命。任务3随着系统功能逐步解锁,他还获得了内含房车技能及各种道具的宝箱。陪玩撞车德华,在土鸡高地虐泉一打五。...
(1vNHE,女主白甜但不傻!!!)白狸穿了。魂穿兽世小狐狸,睁眼即是恋爱。看着眼前的清冷如谪仙的白蛇,白狸嘴角留下了不争气的泪水。本以为故事就是找个老公幸福生活时,居然发现自己穿的是本兽世小黄文。是个连开局都没活过的连炮灰都算不上的配角(女配设定只是一个增加趣味的副线,主打的还是甜蜜恋爱看美男哈)...
唐莫寒说你要懂分寸。所以,苏墨墨很有分寸的滚到了大洋彼岸。她以为再也不会有瓜葛。男人却跑来砸了她的订婚宴,强势的把她抢回家,唐太太的位子给你,想要什么都给你,嫁给我。说好的再不相见,却变成了宠妻上天。...
林雪茶身上背负血海深仇,王爷他宠宠宠。林雪茶心里闷闷不乐,王爷他逗逗逗。林雪茶回宫被皇帝指婚别的男人,王爷却沉默了,然后他揽过她的腰,满朝震惊,其中一个包括,她。...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