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刘畅真有点懵了。
虽然咱俩体型差不多,可你是食肉动物,遇到我居然跑路?
你还有没有点食肉动物的尊严了?
刘畅都没有去追。
这条花豹状态非常好,跑起来时速能拉到80,刘畅倒是可以凭借自己的耐力追上对方。
最重要的是,花豹会爬树!
刘畅再厉害,蹄子限制了他的爬树能力。
花豹要是爬到树上,刘畅只能站在地上抬头哈气。
回去的路上,刘畅眉头紧锁,脑海中一直想着花豹的事。
这他娘的不对劲啊。
那头花豹看到他居然选择跑路,哪里出问题了。
难道本蓬蓬大爷猎杀皮鞋老六的威名,已经传遍了草原?
刘畅挥去脑海中这不着调的想法。
最后他只能猜测,花豹应该是试图偷袭失败,又没有在他身上发现‘恐惧’的情绪,为求稳妥选择了避让。
食肉动物对恐惧这种情绪非常敏感,以此作为能否狩猎的重要依据之一。
刘畅上一世看过很多纪录片。
例如人类手里拿着真理,逼退棕熊或者黑熊。
保持着原始部落生活习性的人类,拿着标枪抢夺狮子的猎物等等。
棕熊黑熊这一类动物,大部分其实不认识真理。
但它们能够感受到眼前猎物的情绪变化。
原本慌乱的猎物从怀里摸出一把黑乎乎的玩意,指着自己,立马底气十足,透出十足的杀意。
凶猛的熊类知道对方肯定有所依仗。
为求稳妥,它们大部分情况下会选择退避。
这样才会有视频流传出来。
‘擦,下回遇到食肉动物,我应该表现的怂一点。
’
刘畅暗呼操蛋,自己还没吃过花豹肉呢。
回到河流边上的巢穴,刘畅吃了一顿皮鞋肉,朝着自己北边的洞穴跑去。
一路平安回到洞穴前,他发现了两只猥琐的身影。
是战地小记者胡狼在吃他丢在洞穴外的皮鞋残骸。
对于刘畅来说,骨头缝里的肉吃不到,等于没肉。
胡狼能吃啊。
秃鹫也能吃。
不过这回秃鹫来的没有胡狼早。
‘好好好,勤劳的小胡狼啊,哪具残骸是你的啊?’
刘畅嘴角咧开,大摇大摆的朝着皮鞋残骸走过去。
他是杂食性动物,啃几口皮鞋残骸,吃点残羹剩炙很合理吧。
面对疣猪这头不速之客,胡狼夫妇怪叫了两声,见疣猪不肯离开,它俩也懒得管。
只是抓紧时间,啃食皮鞋骨头上粘着的碎肉。
刘畅低着头,假装要和胡狼拼一桌的样子,一步步接近雄性胡狼。
收养的萝莉,成为一方妖尊,一声令下,万妖都管我叫爸爸!捡来的蛤蟆,进化上古金蟾,尽揽财气,连修百座黄金宫殿!无意中点化的一个小乞丐,竟修成绝世大能,非要带着万千弟子来认祖师爷天啊,放过我吧,我只想一个人静静苟下去!...
作为捕蛇者,许应一直老老实实勤恳本分,直到这一天,他捉到一条不一样的蛇三月初一,神州大地,处处香火袅袅,守护着各个村落乡镇城郭州郡的神像纷纷苏醒,享受黎民百姓的祭祀。然而,从这一天开始,天下已乱...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江晚月嫁给盛泽琛3年,这3年里,盛泽琛从来都只把她当替身。两人3周年结婚纪念日,盛泽琛只给了她一纸离婚协议,只因他的白月光回来了。江晚月为了腹中的孩子第一次誓不妥协,可她却受到了盛泽琛一次次令人绝望的打击...
甜宠闪婚双洁男主扮猪吃老虎南遥刚从监狱出来,就被未婚夫和渣姐设计,睡错了人!一气之下她就和陌生人闪婚了。本以为便宜丈夫是个牛郎,有颜没钱没背景。没想到他却住寸土寸金的豪华别墅,还偷偷开着价值千万的限量迈巴赫,就连他身上不起眼的衣服都是全球首席设计师亲手设计定制的。还以第一首富身份参加了全球国际联合会议!你到底是谁?你的甜甜蜜蜜小心肝丈夫。南遥一脸认真,我再问一遍,你到底是谁?我要听实话。你未来孩子的爹。...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