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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百兵之王(第1页)

众捕快远远看见,各自在惊呼中向后撤身,一下子就相当于把萧麦推到了最前面。

“发生什么事了?”

萧麦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红色影子,突然伸出两根类似于剑的光影。

没有人顾得上回答萧麦的问题,战斗已经一触即发。

死神率先挥动柴刀骨刃,向凌铳发动冲击,但一个照面下来,就被凌铳的长枪压制,一时间转入守势。

兵器,是手的延伸。

使用长枪,就好比把双手延长了好几倍,且是无惧疼痛的双手。

想要压制一个胳膊比自己长好几倍的人,除非存在境界上的差距,比如大人打小孩儿,否则基本上是不可能赢的。

死神的境界,显然没有比凌铳高出太多,所以没有很好的破枪策略,只得且走且退,以抵挡为主。

凌铳除了死神伸出骨刃时,稍微惊了一下,其他时候心态都极其沉稳。

他坚信,枪,乃百兵之王。

以长枪对短兵,只要不是一个照面就落败,那就不会再败。

凭借着一拳打爆一栋民屋的力量,凌铳把掌中长枪使得威猛霸道,又灵巧迅捷,飞旋如风的枪尖,化作片片梨花,被一阵强风吹着砸向死神。

死神的动作也很快,柴刀骨刃挥舞得水泼不进,在与“梨花”

的撞击中,发出马蹄般急促的铿锵声。

很多人会误以为,短兵会比长枪更灵巧,速度更快。

其实不然。

长枪本身是一个杠杆,持枪者这边,只要有轻微的移动,就能造成另一端大幅度的摆动。

短兵器想要挥出同样的幅度,往往要双臂抡上一大圈。

所以,长枪比短兵更快,在枪术大师手里,甚至比短兵器更加省力。

恰好,凌铳就是一位枪术大师,他见到死神拼命格挡的模样,只觉得好笑。

久防必失,这一局,自己赢定了!

与凌铳的气定神闲不同,萧麦则有些激情澎湃。

死神的出招速度,已经快到他根本看不清的程度,只见到一团红光,缠绕着缭乱的光影,在榆树前方飞来飞去。

毫无疑问,若无凌铳的压制,死神瞬间就会化为死光,射过来把自己大卸八块。

“强,实在是太强了!”

“我何时才能获得,如此强大的肉身力量!”

四名同行的锦衣捕快,见惯了大场面,所以没有萧麦那般激动。

他们一边警戒,一边窃窃私语:“我还以为是妖怪呢!

原来也就是个人。”

“你咋知那不是妖怪?”

“妖怪还会怕兵器啊?”

“谁规定妖怪不能怕兵器?不怕兵器的那是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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