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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鸡野兔也就罢了,一般打猎的进了深山都能猎到,只是猎到多是少就要看本事了。
可竹鼠也野猪就不一样了,这些都是不容易得到的,没有丰富经验和打猎技巧的猎人,就算遇到了也不一定能逮着。
可沈玥娇毫无打猎经验和技巧,她却能轻易的逮到野味,凭借的是一身好运。
这样的好运气,陆驰见识到了。
只能说,开眼界了。
早上捉鱼的时候已经让他吃惊不小,并且还有点小小的自尊心受挫,觉得自己连媳妇儿都不如,太没用了。
现在,上山来捉野味,再一次让他震惊了。
原来好运真的能让他媳妇儿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得到猎物。
陆驰心里五味杂陈,但好像又不像早上那般失落难受了,反而有些高兴。
自家媳妇儿有这样的好运气,他自然应该替她高兴,也替自己和家人高兴。
因为有了她,他们家的日子一天好过一天,以后还会更加好。
陆驰将草丛里剩下的几只野兔全都抓了起来。
一只大的,三只小的。
他一只手拎两只,还挺重的。
“我仔细看过,草丛里没有野兔了。”
陆驰看了沈玥娇一眼,也想学她刚才夸他的那般,认真的夸夸她。
但他发现,有些话他说不出口,感觉怪怪的。
于是想了想,只看着她笑着说:“媳妇儿,你真厉害!”
又是蜂蜜又是野兔的,他经常上山打猎都没有这么灵敏的嗅觉,她却能准确的知道位置。
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或许,她真的运气太好了,受上天眷顾。
沈玥娇抿着唇笑了笑,说:“野兔都是你捉到的,要说厉害也是你厉害。”
“这些都是你发现的。”
陆驰深深的看了沈玥娇一眼,语气认真的说:“如果没有你在,就算我一个人发现了这些野兔,我兴许一只也逮不着。”
至于原因,不言而喻。
沈玥娇只是笑笑,没有多问。
陆驰便道:“咱们赶紧回去吧!
走开也有好一会儿了,爹娘他们看不到咱们肯定会担心的。”
往回走的时候,陆驰看了一眼沈玥娇手上拎着的蜂窝,说:“等会儿还是我来拿吧,免得蜜蜂飞出来不小心把你蜇了。
你细皮嫩肉的,蜇了肯定肿起来很高,也不容易消下去。
我皮糙肉厚,蜇了也没事儿。”
沈玥娇挑眉看他一眼,说:“无妨。
我运气好啊,被蜜蜂蜇这种事儿不会发生在我身上的。”
陆驰:“……”
好吧,是他多虑了。
不过,她手上拎这么多,手应该挺累的。
“等会儿就让大哥二哥他们拎兔子吧,这兔子挺重的,大的有七八斤一只,小的也有两三斤一只。
拿久了手也酸。”
沈玥娇摇着头道:“你把我当成三岁小孩儿了?这么点东西,才拿这么一会儿,怎么会手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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