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就这样赵桥殷在孙家住了下来,孙家就两个房间,主卧,侧卧,侧卧比较大,里面放了两张床。
孙母带着孙安平住,赵冬至夫妻俩住主卧。
赵桥殷来了,就住侧卧。
说实话,孙母还挺怕赵桥殷的,毕竟是个傻子,发疯了怎么办?
孙母不敢说,她怕一提,首先闹的不是赵冬至,而是赵桥殷。
孙母只能憋屈又无奈地接受了这个安排,只是脊背时时刻刻紧绷着,眼珠子从未离开跟傻妞玩的孙子身上。
孙子可就是她的命根子啊,这要是打坏了,她可不得心疼死。
好在,赵桥殷是傻了点,可她不会无缘无故的发脾气,抡起拳头打人。
孙母观察了好久,孙子很喜欢这个表姐,嘴里还时不时蹦着讨好的话:“表姐,我妈说了,以后我养你,孝顺你,你不用担心...所以,表姐,你可以教教我吗,就是这样那样,连我爸都怕...”
孙安平见识到了表姐的厉害,当然,四岁的他并觉得表姐有什么问题,反而跟他一样,玩的来,还很听话,又厉害。
慕强心,从小就有。
孙安平以前觉得他爸很厉害,后来觉得他妈很厉害,因为每次跟妈吵架的时候,他爸总是会先低头。
遇到表姐之后,马上就将爸妈给抛弃了,表姐的地位瞬间取代了心目中的第一!
恨不得时时刻刻黏着赵桥殷,连晚上睡觉也要挨着她。
带了孙子四年的孙母,泪眼汪汪,心塞不已,呜呜呜,安平啊,你这就变心了啊,奶奶真伤心了...
孙安平端水大师很有一手,小嘴叭叭地说着些哄人的话:“奶,我最喜欢的就是奶了,我以后长大了,赚大钱孝敬奶,让奶住大房子,爸妈都没有,只给奶...”
赵桥殷难得觉得她姑,赵冬至嫁对人了,家家户户都一有地鸡毛,孙家呢,她姑强势,能做主,能赚钱,孙立明这个姐夫有些小毛病,但真心对她姑,没有打媳妇的恶习,至于那欺软怕硬的婆婆,她姑能压制,日子平平淡淡过得去。
她姑没有受苦难,受折磨,到别人家也能活出自我,这就很好,很棒!
赵桥殷一想到肖若华算计她们姑侄俩,害的她们不得善终,恨得牙痒痒,等着,她回去,定然会好好给肖若华一个u0027有前途u0027的未来!
赵冬至说到做到呢,请了三天假,第一天带着赵桥殷好好逛了逛县城,还进百货大楼给赵桥殷买了一条灰蓝色的布拉吉裙子。
赵桥殷就像个布偶似的被赵冬至摆弄,孙家没有买自行车,姑侄俩逛都是用脚走的。
就很心累,那种精神上的疲劳,赵桥殷后面直接能坐着,不站着,能蹲着绝对不站着,神色涣散,不仅人麻木,脚都感觉不是自己的了。
明明同样是走路,为什么她从村里走来不累,反倒是这会精神都疲劳得不行,只想睡大觉。
女人对逛街,好似有用不完的精力,比如赵冬至,一点都不觉得累,甚至神采奕奕的。
赵桥殷觉得,再不出声,赵冬至只怕会想逛一天。
救命,累死了。
赵桥殷也饿得前胸贴后背了,站在国营饭店的门口,就不走了。
赵冬至买了很多东西,有麦乳精,酥饼,桃子罐头,百雀羚,蛤蜊油,雪花膏等等,包都装得鼓鼓囊囊的。
赵冬至还不让她背着,说是会压垮她的肩膀,会变矮的。
赵桥殷默默地衡量了她和姑姑的身高,呃...
真让人哭笑不得,她姑还把她当做小孩子呢。
好吧,在她姑心中,她还是个柔弱不能自理的小孩子。
赵冬至怎么也不能亏待了妞儿,想到家里一老一少没吃饭,就干脆在国营饭店买饭回去。
赵桥殷一手护着她姑沉重的,装满了一包裹的东西,脚酸痛不已,蹲在地上,闻着国营饭店散发出的饭菜香味,思维纷飞。
抬头看了一眼窗户里面那些干饭正香,以她5.0的视力,瞅见了桌子上红烧肉滴下来的汁液,吸溜吸溜,哼哼哼,不能搀,不能在外面出洋相。
为了分散注意力,她只好数起了地上的小石头,一颗,两颗...
数到十的时候,视线范围内,一双皮鞋入眼,赵桥殷慢吞吞的仰起头,日光刺眼,晃眼好久,用手遮挡了一半,才稳住自己,没有跌倒。
一双白皙修长,如玉一般,日光下泛着细碎的光色,伸到她面前,圆润指甲盖都修的整整齐齐的指尖杵到她眼前。
这手,哇哦,形态很完美,做那事应该是极好玩的...
甜宠闪婚双洁男主扮猪吃老虎南遥刚从监狱出来,就被未婚夫和渣姐设计,睡错了人!一气之下她就和陌生人闪婚了。本以为便宜丈夫是个牛郎,有颜没钱没背景。没想到他却住寸土寸金的豪华别墅,还偷偷开着价值千万的限量迈巴赫,就连他身上不起眼的衣服都是全球首席设计师亲手设计定制的。还以第一首富身份参加了全球国际联合会议!你到底是谁?你的甜甜蜜蜜小心肝丈夫。南遥一脸认真,我再问一遍,你到底是谁?我要听实话。你未来孩子的爹。...
苏清风的美食自媒体号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却毫无预兆地来到了这个时代。大病初愈的他,看着碗里粒粒清晰的小米,陷入了久久的沉默种地是不可能种地的。那么就让一切从当国营饭店的厨子开始。...
我叫张阳一个神秘的憋宝人,书中带你走入东北深山老林里的那些无法解释的民俗传说。大兴安岭深处的人骨菩萨。九夷族留下的惊人宝藏。北邙山下的阴兵古城。锁尸井万骨洞,百足蜈蚣,人面狐狸,百鬼仙胎走蛟档案,以及山海经中出现的奇异生物。...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平静的邺城下掩藏着巨大的阴谋,旧日支配者的信徒们潜藏在这座千年都市下,策划着邪神的回归。业余侦探高觉,由于SAN值太低的缘故,屡次被卷入阴谋中,看他和他的伙伴们经历的一个又一个怪奇事件,他们是否能够阻止邪神的阴谋,保护自己和这座现代都市,敬请期待邺城怪奇事件簿!...
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身子一直体弱多病,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有些悬,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这他擅长,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第二年,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兴致勃勃要插秧。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从水里抬起脚。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啊李意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