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处破庙中,躲藏着两个人。
一人书生打扮,看起来就像一个不会武功的书生一样,而另一人则是一副标准的草莽穿着。
在外人看来,他们二人的情况就像是劫匪在打劫书生一般。
可实际上他们二人的关系却并非如此。
“大哥,你这才也太冲动了,若是让那游龙公子找来,咱们俩可真就惨了,听闻游龙公子嫉恶如仇,自出现在江湖以来,遇见的恶人都被他杀了。”
草莽打扮的汉子心中虽然担忧着,但是看向书生的眼神依旧十分的恭敬,嘴上虽然在抱怨着,但是心中却不敢有什么二心。
书生瞥了草莽一眼,冷哼了一声说道:
“来福,我看你就是胆子太小了,什么游龙公子,不过是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罢了,仗着家里面有几分底蕴的,让那些傻子吹嘘几下就真以为自己比得上南慕容,北乔峰了。”
二人的地位看起来极具反差,但在这个武侠世界却又十分地合理,毕竟书生只是看起来像书生罢了,到底是不是书生还两说。
而且从二人谈话的内容来看,书生所做的恶事明显更胜过草莽汉子。
“老大,毕竟不是空穴来风,若是游龙公子真的这么不堪的话,那之前他遇见的那些恶人怎么都销声匿迹了,总不可能都浪子回头了吧。”
来福憨憨地抓了抓脑袋,心中对于江湖上新出的游龙公子还是很忌惮的。
书生看着来福还敢反驳自己的话,当即伸手朝着来福的脑袋拍打了过去,他这个小弟忠心倒是没话说的,但是脑子实质上不太灵光了,自己老大的话总是反驳。
要不是自己身边的人只剩这么一个了,书生早就将这个糟心的玩意给杀了。
“马的,老子说了他不行就是不行,他要真这么厉害怎么不去找四大恶人,偏偏总来抓我们这等人物。”
来福挨了打,也不怕就这么傻愣愣地站在原地任由书生拳打脚踢的。
“怎么,常威你这还是杀瘾又犯了,对自己的狗也忍不住了。”
突然听到第三人的声音,常威和来福也是闻声望去,只见一翩翩公子,宛若游龙一般从天而降,落在了破庙前的山门之上。
“游龙公子!”
看着身穿一袭白衣,手拿一柄丹青画扇的俊美少年,来福心中只觉得今日是在劫难逃了。
方休一来,便看见常威在打来福,当即便嘲讽了一句。
游龙公子正是方休在江湖上的名号,不仅如此,如今的方休在江湖上的名声可是不低,原着中是北乔峰,南慕容。
现如今,因为方休的出现,变成了北乔峰,南慕容,中游龙。
这并非江湖上的人给的面子,而是方休自己实打实地打出来的。
如果说北乔峰的出名是因为他所依靠的势力和他自身的实力,而南慕容的出名则是因为他们慕容乃是世家的原因的话。
那么方休的中游龙就是他扫荡了河南大地上所有的草寇流氓所打出来的。
六年的时光,有着北冥神功在,就算是废材也能喂成天才了,这些年方休在收拾那些恶人的过程中,名头也早在不经意间就传出去了。
一开始还没人在意,甚至有不少的草寇还想着打劫方休一番,好杀杀他的风头,结果不管来了多少人,统统是有去无回。
一次两次还能说是走运,可三次四次的就让江湖众人明白,方休虽然年少,但是功夫的确是数一数二的了。
再加上方休所做的皆是善事,被人打听到早年间也在少林寺待过,与乔峰也算是同出一门的,于是将方休也放了进去。
原本也不过是这人的闲谈之言,但是被有心人利用之后,便大肆地宣扬了起来。
至于有心人是谁,方休也是心知肚明的,毕竟这件事宣扬出去后,最得利的除了他便是少林寺了。
“什么游龙公子,游虫公子的,我看就是一个毛都没长齐的臭小子罢了。
你若真的是嫉恶如仇,那四大恶人你怎么不去处理啊,就只知道抓着我们这些绿林动手!”
常威一脚踢开了被吓破胆的来福,当即就冲着方休叫嚣道。
哪怕你是一颗普通的石头,在这里也会被锻造成钢铁。你看到的,不过是一群人的生命倒计时。一个现代人穿越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在经历过战火的洗礼后,一步一步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而这一切,都要从长津湖开始说起...
隆鑫集团前总裁因柏洋子被逼跳楼而亡,柏洋子吞并隆鑫集团,财阀继而扩大,当兵回来的赵梓易怒气愤升,手握枪冲进蔡佳樱房间,彼时女主逃跑未遂被保姆关进房里,点上安眠香,可是保姆拿成了蔡佳樱上了飞机,到达国外时,她被修女院接收成功地生下孩子。三年后,赵梓易发现他竟然爱上了不知所向的蔡佳樱,听到这女人在商业界复出的消息,他迫切地开车冲到了蔡佳樱的公司,与自己的亲生儿子撞面!...
江晚月嫁给盛泽琛3年,这3年里,盛泽琛从来都只把她当替身。两人3周年结婚纪念日,盛泽琛只给了她一纸离婚协议,只因他的白月光回来了。江晚月为了腹中的孩子第一次誓不妥协,可她却受到了盛泽琛一次次令人绝望的打击...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末世大佬姜丝跟丧尸皇同归于尽,身穿阿贝尔星际。阿贝尔星系人口却一直下降,200年没有新人口诞生。新来原始物种姜丝具有100的生育值,意味着打一炮双响,这还了得?于是姜丝找了帝国不孕不育亲王兼元帅做老公,仗着不用生孩子一心搞事业,成了种植大师,药剂大师,古文大师,一天姜丝呕吐不止,肚里怀崽的信息通过光脑进了生育库,整个星际沸腾了,200年了,终于有崽了,姜丝瞬间成了真正的星际团宠...
沈竹不仅穿越了,还怀孕了!什么?这家里的人食不果腹还有极品亲戚打秋风?那就打回去!谁知,身边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尚书。沈竹觉得还是保命要紧。婆婆要给自家男人纳妾巩固实力?还是当初指腹为婚的人?沈竹嗯,我们还是做朋友吧。只见男人阴沉的脸色一转,娘子,做什么?额,朋友两字怎么那么难说出口。...